從近年的裝修污染訴訟案例剖析:裝修為什么可以不付錢?
近年來,全國各地有數十起裝修后居室空氣污染引起的訴訟,從國內第一例“屋內甲醛超標全家感冒,裝修公司賠償11萬”至發生在四川成都的“裝修后居室甲醛超標,裝修款我豈能付”等訴訟案例,結果無一例外均為裝修公司敗訴,究其原因,一是得益于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,自我保護意識以及健康意識的提高,其次得益于國家近年來****的一系列相關法律法規。去年發生在南京的那例轟動一時的“裝修污染致白血病,裝修公司被判賠償”6萬元,總共才2萬多元的裝修工程,裝修后一檢測空氣,其甲醛含量超過國家規定標準13.9倍,最終裝修公司不僅一分錢沒掙到,反而倒賠幾萬元,因此帶來的品牌損失更是無法估算。
從2001年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頒布實施,到2002年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》的****,從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的執行到上海、北京等地的地方法規的強制實施,均從法律層面上提供了依據。這也是這類訴訟裝修業主能勝訴的原因之一。上海從3月15日起,北京從5月1日起,市民裝修新居,如果裝修后居室空氣質量達不到國家規定的《室內空氣質量標準》,存在裝修后新房甲醛等污染超標,或不能通過相關檢測單位的檢測的話,裝修業主有權拒絕驗收,而且裝修公司不但可能拿不到一分錢裝修款,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條例,還可能被判加倍賠償,甚至還要承擔因此導致工期延誤延遲交付使用而產生的罰金。裝修企業如果還像過去一樣,用一個“蒙”字過關,恐怕不再現實了。
如果裝修業主的健康意識環保意識提高,在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時明確提出“裝修后居室空氣質量必需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”,有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為維權的武器,即便裝修完工了,如果檢測空氣質量不達標,業主不僅可以不付一分錢裝修款,而且可以按照消費者保護權益要求裝修公司數倍的賠償。這樣的裝修當然就不付錢了!